碰撞试验是为了让车子能够达到更好的安全性而进行的测试指导。一款车从研发到投入市场是要经过很长的一个周期,参数和数据是专要经过诸多的试验来改进的,碰撞试验只是其中的冰山一角属。否则制造出来的车子等待它的命运就是被召回乃至淘汰。目前的碰撞试验多是单车试验,通常包括车撞固定壁障,移动壁障撞车等等,这样可以考核这辆车的安全性能。但是复在交通事故中,常常是两车或多车发生碰撞,这就涉及到碰撞相容性的问题,说白了就是车安全不安全,都是相对的,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碰撞的对方是什么车。为了从碰撞相容性这一角度检测车辆的安全性,同时也是为了研究如何进一步提升车辆的安全性能,我们需要进行车对车碰撞试验。
那么小汽车用于碰撞试验是否要交消费税呢?是不用的。文件依据:
小汽车是指由动力装置来驱动,具有四个和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无架线的、主要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的车辆。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
(一)小轿车:是指源用于载送人员及其随身物品且座位布置在两轴之间的四轮汽车。
小轿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轿车(气缸容量,即排气量,下同<1000毫升);普通轿车(1000毫升≤气缸容量<2200毫升);高级轿车(气缸容量≥2200毫升)及赛车。
(二)越野车:是指四轮驱动、具有高通过性的车辆。
越野车的征收范围包括轻型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高级越野车(气缸容量≥2400毫升)及赛车。
(三)小客车,又称旅行车:是指具有长方箱形车厢、车身长知度大于3.5米、小于7米的、乘客座位(不含驾驶员座位)在22座以下的车辆。
小客车的征收范围包括微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中型客车(气缸容量≥2000毫升)。
用上述应税车辆的底盘组装、改装、改制的各种货道车、特种用车(如急救车、抢修车)等不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